高鵬,籍貫北京,青海省民族歌舞劇團藝術指導。中國戲劇家協會會員、中國音樂劇研究會會員、中國戲劇文學學會會員、青海省文化廳藝委會委員、青海省江河源文化研究會理事、青海省戲劇家協會常務理事。曾導演《草原之歌》《小二黑結婚》等大型戲劇17臺,擔任大型藏戲《意樂仙女》《鹿女》等的藝術指導。戲劇作品有話劇《草原上的風暴》、歌劇《妲蘭索的婚禮》、藏戲《藏王的使者》《金色的黎明》、京劇《北地降魔》、豫劇《石橋迷案》等17部(其中部分與人合作)。 《藏王的使者》先后獲中宣部1992年度全國“五個一工程”入選作品獎、曹禺戲劇文學獎提名獎、1995年文化部第六屆文化新劇目獎、第三屆全國少數民族戲劇劇本銀獎并入編《中華戲曲精品》叢書。 《金色的黎明》獲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題材戲劇劇本“孔雀獎”金獎。1995年應東亞大學之邀,在藏戲藝術研討會上主講青海藏戲的形成、發展和特色。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1990年授予其“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個人”稱號。1992年國務院批準其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國家級專家。